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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 06-11

山西隆诚(北京)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民生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提供法律服务

      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,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完成债券的登记、托管,成为境内首单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。

     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,前5年票面利率为4.85%,每5年调整一次,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赎回权。

      山西隆诚(北京)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委托,担任其申请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人律师。由山西隆诚(北京)律师事务所北京合伙人张丽欣、田璧,律师贾博、仲崇露组成的项目组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认真研究新资本工具,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、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,配合发行人出色地完成了本次发行工作,为发行人提供了全方位、高质量的法律服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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